党的十九大做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希望山东的同志再接再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聚焦“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新局面”目标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提出“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等系列方案。
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离不开文化建设这一根本。山东不仅是农业大省,素有“全国农业看山东”之说,齐鲁文化更是农耕文明的集大成者,是中华民族两千多年农耕文明的凝聚力和生命力的支柱,乡村文化振兴的“齐鲁样板”具有典型意义、示范意义。两年来,我们就乡村文化振兴“齐鲁样板”建设与发展展开了深入调研,研究我省乡村建设发展现状及打造乡村文化振兴“齐鲁样板”的科学方法论和成功范式。在这个过程中,看到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建设取得的成果成效。
在此基础上,我们也更深刻地感受到,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避免富了口袋穷了脑袋,改善物质获得感与文化获得感的不均衡的现象,加强文化建设是关键。建议建立“文化小康”评价系统,有助于将文化纳入政府工作和考核指标体系,成为党和政府把握基层情况及各部门相互协调的重要工作,使文化建设更易于评价和提升。建议建立乡村幸福指数评价体系。文化建设的效果如何评价,乡村百姓是主体,要综合考评乡村群众的幸福指数,包括教育投入、文化消费、人际关系和谐以及就业、收入、保障、居住、安全、医疗等方面的心态状况等,制定科学、合理、可评价、可操作的标准,分析把握成为决策的有效参考。建议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体系。将分析把握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对接情况、有关乡村治理的规定和办法与乡村文化传统的适配度等纳入评价系统。比如乡村传统工艺等一方面被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另一方面有可能因为风俗习惯的有关规定而进一步丧失发展的空间和载体,完善有关评价机制和内容有助于避免可能存在的不一致及影响。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山东省文联主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 潘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