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黄美玉荣获“山东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07-29

近日,山东省妇联首次对全省家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我校妇委会主任、工会副主席黄美玉同志荣获“山东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省高校共有两人获此殊荣。

黄美玉同志自担任现职以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党爱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妇女工作岗位上以身作则、孝老爱亲、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在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她兢兢业业、培育榜样,激发职工奋进力量,精心培育优秀典型、致力选树模范榜样;她用心用情、成就巾帼,力促家校和谐共建,带领全校女教职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做崇德向善、引领风尚的“巾帼先锋”;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她无私奉献、支教乡村,倾心关爱留守儿童,为农村文明家庭、快乐家庭的建设奉献爱心;她将党建工作与服务教师工作相结合,服务“爱心妈妈”托管小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实处。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工作者、2018年全国金牌导师、2018年山东省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中共孝里镇委孝里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艺术教育校外辅导员;2017年至2020年,获评老干部之家“特别奉献奖”“倾情奉献奖”。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注重”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搭建家庭文明创建大平台,开展系列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工作亮点频出。学校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最美家庭”“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山东省最美家庭”“山东省绿色家庭”“山东省智慧家长”“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等多项荣誉。

下一步,学校工会、妇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创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教育支持、家庭服务提升、家庭研究深化行动,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作者:李晓晓;审核:韩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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