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硕士研究生课程材料的通知

2016-09-07

 

关于收缴硕士研究生课程材料的通知

2014级、2015级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任课教师: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2019年我校所有硕士学位授权点须参加合格评估工作。其中课程作业、成绩等是合格评估的重要抽评要素。
    目前,2014级硕士研究生的全部课程均已结束,2015级第一学年的课程也已结束。已修课程的所有材料均已到了提交时间,但部分课程材料还未及时提交。
    请各硕士研究生对照各学期课程表,查缺补漏,确保完成各门课程学习的全部环节,并务必于2016年9月14日(下周三)前将全部课程的所有材料,包括《考核内容表》、《成绩登记表》、《听课记录表》、电子版理论作业、电子版实践作业等,提交到研究生处。同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课程材料以课程为单元交给课程联系人汇总后再统一交至研究生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材料。
    2.理论课程只需交理论评价作业,实践课程需交理论评价作业和实践展示作业两部分。
    3.实践课程成绩单上的“文字作业成绩”和“实践展示作业成绩”需分别给出,不能只给“总成绩”。
    4.课程成绩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指标,对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将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作业和成绩管理办法》(鲁工美院研字[2012]2号)处理。
    为做好本项工作,请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积极协助,认真填写《考核内容表》及《成绩登记表》,并督促研究生按时且保质保量地提交课程材料。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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