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和《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鲁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高工委[2011]50号),切实推进全校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全校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进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全校推进党务公开,对于保障全校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全校党内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增强全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部署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努力实现全校党务公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努力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学校实行党务公开,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当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操作。程序上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档案管理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制定目录。学校党委的党务公开目录,由党委职能部门提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经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学校党委批准;各党总支要结合党务、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由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
2、实施公开。学校党委各职能部门将经审批后的内容依照党务公开目录,按规定的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各党总支要在单位网站或本单位其它明显位置设立“党务公开栏”。
3、收集反馈。有关部门、各党总支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备查,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的具体内容确定,大致分为五种情况:一是向党内公开;二是在党内的一定范围内公开;三是先向党内公开,后向党外公开;四是同时向党内、党外公开;五是向党内、党外、社会同时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可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类型。长期公开的事项要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至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定期公开的事项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即时公开事项要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四)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方式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确定,适合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公开;适合向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形式公开;需要向学校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全体教职员工和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通过会议、校报、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公开。
五、切实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分别为学校和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各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党务公开细则,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职能部门、各党总支设一名党务公开联络员,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搜集整理、宣传与报送。
(二)规范程序,健全制度
学校在全面开展党务公开的基础上,要严格规范程序,抓紧建立健全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监督员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舆论宣传和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保障党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行的配套制度。
(三)加强宣传,典型带动
学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要充分运用校内报刊、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等,大力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党总支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学习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党务公开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设立联系点,培育示范点,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好带头作用。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考核,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对全校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领导小组和设立了党务公开联络员;二是实施细则、公开目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公开程序是否科学规范;三是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四是公开形式和载体是否恰当多样,内容是否做到及时更新,是否方便党员群众了解情况;五是公开效果是否明显,是否建立互动和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认真解决、及时回复。对检查情况进行全校通报,对不按规定公开的,将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奖惩挂钩,作为领导干部学年党风廉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将聘请一批离退休老干部、党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作为全校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对全校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党务公开目录.xls
中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