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关于推荐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有关部门:

今年“七一”前,省委高校工委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命名表

彰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和科教兴鲁先锋共产党员。经研究,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工作与我校2011年度党内评优一并进行,在2011年度校内评选的基础上向省委高校工委进行推荐。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科教兴鲁先锋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鲁工美院党办字[2007]18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数量

(一)学校2011年度评选数量

依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确定2011年度校内评选范围及数额(具体见附件)。

(二)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数量

省委高校工委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1个、科教兴鲁先锋共产党员1人。以上两个名额均在我校2011年度校内评选的基础上进行推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精心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无重大违纪。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应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做师生员工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要求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有力;(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深入研究党的建设理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勇于同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4)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脚踏实地,任劳任怨,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三、评选办法

(一)党员大会推选

(此步骤要在5月24日前完成,并将推选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全体教职工党员参加推荐,按照规定的条件和名额推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人选,经党总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具体方法为:

1、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应在本单位教职工正式党员中推选,推荐人选得票数须超过参加会议人员的半数。

2、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人选,应在全校范围中推选,推荐人选得票数须超过参加会议人员的半数。

3、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对象,应在全校党总支、支部中推选,推荐对象得票数须超过参加会议人员的半数。

(二)组织部汇总审查

(三)党委研究决定

(四)公示

在学校范围内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表彰

如公示期无异议,印发《表彰通知》,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报道。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本《通知》,正确认识开展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评选条件及方法程序,增强评选工作的严肃性。

(二)评选工作应客观公正、好中择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公论,适当兼顾进步幅度和不同的岗位、类别,增强评选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推选对象应切实在各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榜样示范作用。

(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省委高校工委进行推荐时,曾被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去年受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次不再推荐。校级领导干部不推荐。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倾斜。

(四)推选工作中,各党总支要加强与组织部的沟通,切实组织好评选工作。

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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