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开展2019年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

围绕学校育人的根本目标,全面提升学校共青团工作水平,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9年3月21日——4月5日

二、评选范围

在校注册学籍的所有共青团员。

三、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团支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民主评议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材料内容,请按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中所列评选主要条件进行撰写);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支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团总支批准。评议结果共分四类: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具体评议标准请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标准执行。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结合实际予以奖励。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进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

活动结束后,请各团总支将评选出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及不合格团员的名单以打印稿和电子文档(请发送到sgytuanwei@126.com邮箱)两种形式于4月5日前交至团委。

特别注意的:自我评价材料内容,请按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所列评选优秀主要条件进行撰写。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