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举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丰富我校青年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由团委主办,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承办的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三、活动主题
舞动青春,有梦的青春最美丽
四、活动范围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6日
初赛:5月13日
决赛:5月20日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活动地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数字演播厅
七、比赛内容及要求
1、舞蹈主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舞蹈内容积极向上。
2、各学院需推选至少一支舞蹈参加比赛,舞蹈种类不限。
3、每支舞蹈参演人员不得多于20人,总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
4、舞蹈编排鼓励创新,要求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5、舞蹈表演应与音乐相符,动作流畅协调,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技巧性,能够展现学生青春风采。舞蹈造型与表演内容相符。
6、伴奏音乐自备,于5月13日号前交于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联系人处。(联系人详见第十项)
7、比赛顺序由各院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8、除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外,参赛选手也可以自由组队参赛。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团体舞(舞种不限)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一名, 最佳创意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
获奖者将获得大赛颁发的证书及奖品。
九、评分标准(10分)
1、形象(2分):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2、动作协调(2分):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3、精神面貌(2分):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4、节奏感(2分):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5、风采(2分):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舞者风采。
6、计分方法:取各评委给出的分数的平均分为队伍的最终分。
十、联系人方式
赵鑫达:15288873631 李玥:18264171898
王立功:15628956695 李靖:13105419339

附件: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决赛评分表
附件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

附表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决赛评分表.doc

附表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报名表.doc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