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发展对象的通知

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发展对象的通知

各团总支: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学校在以后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各开展一次“推优”工作,各团总支需要上报“推优”材料。2015年5月份的“推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团总支充分重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做好本次“推优”工作,依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鲁工美青字〔2014〕1号)中的相关内容,在对学生培养教育、考察的基础上按照“推优”标准严格把关,保证“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推选结果要求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优”名单及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于5月15日前上报到校团委。    
注:
  1、“推优”名单需交电子稿(电子稿可发送到sgytuanwei@126.com邮箱)和打印稿,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只交打印稿不交电子稿。
2、“推优”名单所上交的电子稿中的名字务必要与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的名字相同。
3、附件: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