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摄影书画展

               

关于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摄影书画展

暨第二届社科界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了让人们更好地牢记历史、珍爱和平,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第二届社科界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东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山东省齐鲁文化会馆  山东省书画学会  
  二、参加人员
   山东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校大学生
  三、活动主题
  以“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为主题,以人文艺术的视角,大力宣扬中华儿女在抗日战争时期展现出的英雄气概和伟大民族精神,展示革命、改革、建设中取得的丰硕成果。
  四、作品要求
  1、书法篆刻作品:作品为宣纸四尺整张,书体、材料不限,作品必须装裱。
  2、绘画作品:包括国画(宣纸四尺整张)、油画、素描(2开到4开之间、装裱形式不限),作品必须装裱。
  3、摄影作品:单幅和组照均可,规格为10寸照片以上(装裱),不得进行后期合成。作品须提供实物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4、设计作品:(含广告设计)内容健康向上,有创意。设计作品为(写真背胶装裱于KT板上,2K-4K之间)同时提供实物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5、手工艺作品:包括编织、纸艺、绣缝、木作与其他,纯手工制作,作品不超过100×100厘米;不得购买成品参赛。
  6、参赛作品须作者独立创作,如参赛作品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活动流程
  1、征稿:面向山东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校大学生征集报送作品。
  2、评审:评审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参赛个人将作品报送至省社科界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齐鲁文化会馆。
  第二阶段,选报作品将统一在组委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大众“点赞”评选(每个IP地址限定一次“点赞”资格)。省组委会根据“点赞”评选作为参考,组织我省有关专家进行专业评审,最终确立各奖项评选结果。
  3、宣传展示:获奖作品将分批次进行展览,在组委会网站及官方微博上展出。优秀获奖作品将收录入《山东省社科界第二届人文艺术作品集》,适时出版。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各类作品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总数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20%。
  2、所有获奖作者由主办单位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七、有关事宜
  1、上报作品日期截止至2015年8月13日。7月15日至8月20日进行网上“点赞”评选,8月适时评选展览。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已参加其他比赛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比赛,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时请写清作品名称、类别、组别、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学校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4、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对全部获奖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5、参赛个人参赛作品、参赛选手登记表(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作品名称、参赛类别、组别、联系电话)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6、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八、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齐鲁文化会馆6302室
  邮    编:250002
  联 系 人:宋承立  陶宏涛
  联系电话:0531-89016916,15275419629,15216406590
  官方网站:  电子信箱:qlwhhg@163.com

201507071436237290.doc

科研处

2015年7月7日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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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