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现开展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依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函【2010】23号)、《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2011)》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1、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需具有实践性、创新性、时效性,不接受理论项目申报。
2、经广泛征集、专家论证,本年度指定选题已经确定,请根据《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指定选题》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本年度立项项目将主要从指定选题中产生。
3、本年度项目申报也鼓励根据创新实践和工作需求自选选题,但在立项指标、资助强度上会比指定选题有所减少。
(二)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含筹)可根据研究定位,自行拟定研究选题,申报书首页请注明“创新研究中心项目”。
(三)根据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本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实施周期将进行相应调整,所有立项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实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http://114.255.59.53:8080/cms/,操作流程参见网站内操作手册,申报平台技术咨询:王尧,联系电话: 010-59882784。
(二)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1、注册。项目承担单位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
2、填写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登录后,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文件,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5),确认无误后上传并在线提交。
3、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前,同时将纸质申报书打印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5年3月6日
附件:
1、《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指定选题》.doc
2、《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