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申报201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申报201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201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围绕大局、贴近实际,深入研究影响济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注重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推进社科普及和成果转化,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本年度应用对策研究课题的权重有所增大,同时设立适当数量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文化研究课题。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理论前沿,进行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的研究。文化研究要立足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当代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具体研究内容可根据选题方向和要求自行设计(课题指南附后)。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规范项目结项工作,立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专著不少于10万字。凡有经费资助的课题,结项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国家正式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发表的成果应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为增强应用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获得省级以上社科评奖奖励的课题,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课题,进入市有关部门决策的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免于结项鉴定。
三、申报办法
1、此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具有主持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能力的实际部门工作者,均可申请承担规划项目。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上一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该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规划项目。
2、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
3、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相关申报材料可到济南宣传网(http://xc.e23.cn/)下载。
4、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为资助经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经费为1万元,青年项目经费为0.5万元,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申报自筹经费项目,需所在单位出据经费资助证明。
5、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选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并公布评审结果,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统一鉴定。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有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者要按照《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和《活页》,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2、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于2014年4月21日前将申请者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5份)及电子版;申报自筹经费项目需提供经费来源证明书(1份)。


附件:
1、201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2、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3、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4、经费来源证明书.doc

科研处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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