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十艺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山东预选展初评收件的通知

关于十艺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山东预选展
初评收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工作的通知》和《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山东预选作品展启事》的时间安排,我校将于近期开始收交“十艺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山东预选展”参展作品照片,请各位师生于2013年6月3日前按照下述要求以部门为单位将参展作品送交至科研处。
1、展览画种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作品,作品均应为近三年以来新创作精品。绘画作品的尺寸一般为200cm×250cm以内,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200cm×200cm×350cm以内(室外雕塑另议)。
2、送交参展美术作品16寸照片一张(雕塑提供在一个版面上不同视角的照片)和《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参展作品申报书》(见附件)一份及参展作品照片、申报书电子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画种、尺寸、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科研处
2013年5月16日

附件:《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参展作品申报书》附件.rar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