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3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类别仍分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在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 )网上统一申报。
(一)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拟平均资助10万元左右,支持自由选题,鼓励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需求提炼科学问题,持续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工作。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时间有保证;
2、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近五年(2008-2012年,以下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三篇以上,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场所等工作条件;
3、申报课题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研究期间有望取得较大进展。
(二)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拟平均资助6万元左右,鼓励瞄准学科发展前沿,积极涉足新兴交叉学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13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女性申报者未满38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须两年以上),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是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2、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三)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拟平均资助20万元左右,应符合《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指定的各学科重点支持方向。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率领研究队伍开拓创新,有望培养成为本学科或领域学术带头人;
2、有很好的工作基础,近五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十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五篇以上,为主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具备省内一流的研究条件和手段;
3、申报课题符合发布的指南指定的研究方向,鼓励相关研究单位整合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4、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大地提升我省在该学科的基础研究地位或取得的成果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应用前景,有望培养出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人才梯队和研究基地。
(四)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
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与其他类别项目一同申报,依托单位应承诺资助金额每项不少于3万元。
二、网上集中受理时间
申请实行网上集中受理,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9:00至2012年12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
2、依托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3、申报人应委托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查新。申报人将查新报告提供的查新编号正确填写到项目申报书中,并要求查新机构及时上传查新报告;
4、项目申报书上传成功后,申报人可在受理日期截止前,通过系统多次修改申报书。
四、信息公开
依托单位和申报者可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评审的进度:是否上传成功、是否通过形式审查、是否进入评审、是否立项、专家评审意见等。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质
1、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全职工作人员;
2、同一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中的一项;
3、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凡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种类别,含联合专项项目)的承担人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5、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资助的,不予受理;
6、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7、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除外)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省基金重点项目;
8、2012年度办理结题的项目中,2007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3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申报书填写
9、申报书中学科代码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学科代码填写,且精确到最细一级(如解析数论A010101),否则不予受理;
10、申报书须填写近五年承担的项目、发表的文章和取得的成果,否则不予受理;
11、申报重点项目须在项目名称后附上对应的申报指南中方向的序号,格式为:项目名称(序号),否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
12、若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如未通过形式审查,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
13、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省基金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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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2年12月3日

附件:1、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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