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申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大学生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09]20号)已正式印发,根据文件规定现接受2009学年课题申报,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学生。请有意申请大学生科研基金的学生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立项申请书》(申请书可在学校网站下载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74569),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10月9日前统一报至科研处,请在预期内报送。


科研处
2009年9月30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