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申报201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及我校科研工作的安排,现组织我校教师申报2010年山东省教育厅及校级科研计划项目。请各单位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术委员会审批的程序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科类科研计划项目形式可分著作、研究报告、论文;科技计划研究成果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凡申请科研项目者,均需填写《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签署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学校科研处(申报表格可从
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59523下载)。
三、本年度申报教育厅自筹经费项目的教师,须提供本学校或外单位出资证明(包括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山东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申报科技项目的教师需查新并附查新证明。
六、 因申报时间要求较紧,请申报者务必将申报书于5月18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0年 5月6日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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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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