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09年度

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及我院的工作安排,现组织我院教师申报2009年科研计划项目。请各单位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术委员会审批的程序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形式可分著作、研究报告、论文;科技计划研究成果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凡申请科研项目者,均需填写《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签署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院科研处(申报表格可在我院网站下载)。

三、本年度申报教育厅自筹经费项目的教师,须提供本学校或外单位出资证明(包括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公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四、申报科技项目的教师需查新并附查新证明。

五、因申报时间要求较紧,请申报者务必将申报书于6月12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科研处,过期不候。

科研处

2009年 6月8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