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十一届全国美展山东省预选作品展暨向全国美展推荐作品

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山东省预选作品展暨向全国美展推荐作品
送交作品原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山东省预选作品展暨向全国美展推荐作品油画、水彩、粉画、版画作品照片评选已经结束,现将作品送原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收件的有关事宜:
1、送件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按初选名单(见附件1)通知到本院系的入选个人,将作品包装好,如因包装原因造成的损坏概不负责,并代收作品终评费每件100元。
2、送件时间、地点
送件时间为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将包装好的作品送交千佛山校区美术馆,由于时间紧张,请严格按送件时间安排送件,逾期不予接收。
3、有关要求
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要贴作品登记表,作品登记表可从山东美术家协会网下载(www.sdart.org),必须打印。

科研处
2009年7月7日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初选作者名单
附件2: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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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