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部门: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暂行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04]4号),现开始申报2009年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教师。有意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教师请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将由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出版基金推荐评审书》、书稿或书稿复印件及出版合同或出版社接受出版并列入出版计划的书面证明交至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同时,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学术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06]3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将2009年度拟申请本经费资助的大型科研、学术活动计划于2008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活动计划需包含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