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及科研、学术活动资助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因我校上学期末开展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的原因,应于年底进行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工作延至本学期进行,具体资助原则、条件及申请程序参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暂行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04]4号),请有意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教师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由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出版基金推荐评审书》、书稿或书稿复印件及出版社接受出版并列入出版计划的书面证明交至科研处。
同时,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学术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06]3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将2008年度拟申请本经费资助的大型科研、学术活动计划于2008年3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08年3月17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出版基金推荐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