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相关学院: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启动,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相关老师申报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以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和工具书,论文、教材、研究报告等不在此资助之列)。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有8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和考古学。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4纸),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一份随申报成果(须隐去申请人姓名)一式5套(译著须同时附上5套外语原件)于5月25日前直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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