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申报增加艺术硕士(MFA)专业方向的通知

关于申报增加艺术硕士(MFA)专业方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校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发展需要,根据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艺术硕士专业方向的增设申报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要求和自身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师资,进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新增专业方向的申报工作。申请的艺术硕士专业领域是指艺术硕士现开设的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电影、广播电视、舞蹈、戏剧、戏曲八个专业领域。申请的专业方向举例:如美术领域的国画、油画、雕塑、版画等,艺术设计领域的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展示设计、设计管理、工艺美术、家具设计、印刷设计、动画设计、摄影等。我校现有美术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领域;美术专业下有中国画和雕塑两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下设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此次申报只增设专业方向,不再进行专业领域的调整工作。新增专业方向一般要求每一方向至少有3名高级职称教师,其中正高人数不少于1/3,外聘导师不能超过1/3。
拟新增专业方向的教学单位,应参照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认真填写《拟增专业方向主科指导教师情况表》和《拟增专业方向主科指导教师汇总表》(见附件),于2014年7月4日前将上述表格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yjsc@sdada.edu.cn。研究生处汇总增设方向,经学校统一审查调整后上报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今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研究生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新增方向的情况,进行研究生各招生专业计划人数的分配,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申报增设方向。

研究生处
2014年6月25日

新增专业领域方向申请表(学院).doc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doc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