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2009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关于2009级硕士研究生选报导师的通知

2009级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创作负有责任。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论文写作、毕业创作等各项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实施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制度和导师负责制度。全体研究生在公开、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自行选报导师。

2009级硕士研究生可参阅《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9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汇总》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根据本人志愿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见附件)。每位硕士研究生可按照优先次序选报两名导师。研究生处将根据研究生本人所填第一志愿,征得有关导师同意,确定导师所带研究生的具体名单;对于第一志愿未落实的研究生,由研究生处根据本人第二志愿及第一志愿未选到学生的导师的情况进行再次选择。正常情况下,导师应该每周对自己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一次业务辅导。

2009级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091126(周四)下午1500前将自己填写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送交研究生处,逾期不候。双向选择的结果将在近日公布。

研究生处

2009.11.23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