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通知

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研究生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是指导研究生课程教学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是安排教学活动和实施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随着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独立招生、培养工作的开始,需要制定新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自200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要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结合研究生教学改革和学科发展的新形势,将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理念融入人才培养之中,增加新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努力体现教学计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应用性原则。每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至少填写自己能够开设的1门学位专业课,1—2门专业选修课。原则上按18个学时1学分的标准执行。
现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电子版发到您的邮箱,请您按统一格式认真填写,并务必于 7月 5日前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提交给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后再组织三个不同学科的有关导师审阅并反馈、调整,制定总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研究生处电话:89626307,邮箱:yjsc@sdada.edu.cndede2227@sina.com

研究生处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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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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