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关于近期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现对学校近期有关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资产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名单

学校干部调整后,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变化较大现需要对各部门、单位的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重新确认。要求如下:

1、各部门、单位明确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

2资产管理员条件: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聘任制人员和企业编制人员,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有一定计算机基础。

3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每一个实验室各报一名资产管理员。

4、房产管理员与资产管理员统一为本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

5、请将本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加盖公章,于2018417日前以书面形式资产管理科;同时本部门单位留存1份备查

二、做好资产变动管理工作

人员调整后,需要各部门、单位做相应的资产变动。

根据资产“谁使用谁负责,谁负责谁接收”的接收和使用原则,请有关部门单位组织资产管理员提供岗位变动人员应交出资产的明细,协助交接双方细化资产交接手续,填写《资产交接汇总表》,同时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上做好资产变动,并提交资产管理处归口审核。请各部门、单位将签字盖章的资产变动单和资产交接汇总表纸质版于2018515日前一并交至资产管理科,同时将资产交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lan80@163.com。届时,学校将统计各部门、单位资产变动情况,并结合资产管理自评工作以适当形式通报。

三、无预算办公家具设备配置申请问题

近期,相关部门报送了本部门、单位办公家具设备配置申请。目前这些配置申请没有财务预算,不在2018年设备购置计划内。按照学校有关会议要求,经研究暂做如下安排:

1、有关预算外申请的办公设备请各部门单位尽量内部调配解决。

2、请全校各部门、单位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将本部门闲置且尚可正常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及时联系报送资产管理科,以便进一步做好资产调剂使用工作。

3、部门间协商调配办公设备、家具,可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做相应的资产变动并由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

四、为资产管理自查自评和资产清查预作准备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鲁教财函[2018]8号)和《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 [2018]9号)要求,学校近期将部署开展我校资产管理考评自评工作,同时开展2018年资产清查工作。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资产管理自查自评和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自查自评和资产清查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系统信息的完善和调整等工作。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在做好人员变动、资产变动工作的同时,全面梳理审视本部门、单位管理使用的各项资产,保证资产账实、帐卡相符,为资产管理自查自评和资产清查预作准备。

本通知未尽事宜和资产管理员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9626173  89626176  

地址:行政办公楼A330

 

                                       资产管理处

                                    2018412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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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