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涛:民俗是村落文化的灵魂

2012-06-21


    编者按: 叶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2年6月5日,“中国北方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论坛”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举办,围绕古村落保护相关议题记者采访了叶涛先生。

 

    记者:您常年从事民俗学研究,经常深入大大小小的村落做民俗调研,您能否结合自己的调研,谈一下对山东省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的认识?
    叶涛:山东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载体的古村落在山东比较多见,根据我对山东古村落进行的长期调研情况来看,山东古村落的保存现状不容乐观。近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形势,古村落中农民生活的变化,从最立体的古村落房屋格局到民众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都发生了变化,这直接导致了村落中文化遗产的急剧消失。所以,相比与其他省区,山东古村落的保存现状不是很乐观。
    记者:您如何看待民俗在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在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我们该如何做好民俗文化的调研与保护工作?
    叶涛:我们一讲到传统民俗,首先会想到村落,会想到农民,因为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是建立在农耕文明的基础上的,农耕文明的基础是立足于村落,立足于农民,立足于村落中的农民生活,所以对于研究民俗学来讲,村落的调查,农业民俗调查,农村的各种民俗事项调查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离开了村落这一生存空间,民俗就成了无源之水,所以离开了村落谈民俗学不可想象的。当然,这个变化也给民俗学一个新的挑战。以山东为例,近30年来,生产方式,传统的农耕方式发生了急剧变化,随着大量农村人口的外流,农村的传统家族结构、社会结构也在发生变化,这都给村落民俗的调研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为我们今天所做的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从现在的保护古村落来说,大家首先想到的是那些物质载体,比如说房屋、街道、祠堂、庙宇等等,这非常重要,但是如果只是这样一些静态物,这个空间就不成其为一种文化空间。需要强调的是,在村落空间中村民的民俗生活是它的灵魂,离开了民俗生活,这些建筑就是死气沉沉的死去的东西了。其实,古村落中民俗生活的东西更急需去抢救,民俗研究者用文字或影像记录村落当中的民众生活、民俗事项,就是在对村落民俗进行抢救保护。
    记者:村落建筑如祠堂、庙宇都是过去乡间很普及的精美建筑,它们在民俗文化传承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您能否具体谈一下您在这方面的认识呢?
    叶涛:实际上从山东来讲,现在保存下来的祠堂不多。80年代末90年代初,胶东地区黄台县东营村还有2个祠堂,但是几年过去了,祠堂很快就没有了。近些年,山东鲁西南又出现了一种重新修建祠堂的现象。作为一个村落来讲,祠堂和庙宇是村落当中非常重要的公共建筑。祠堂是一个家族的象征,通过祠堂这种形式,它起到了凝聚家族力量的象征意义,而庙宇在村落当中是民众信仰的中心,是民众信仰的象征物,所以祠堂和庙宇是保护古村落要特别予以关注的。但遗憾的是,很多祠堂已经是死气沉沉了。如徽州保留了很好的祠堂建筑,也有很好的村落,环境也很好,但是由于它已经失去了那种活态的民俗生活,没有祭祀活动,没有宗族活动,只是一个建筑物而已,也就变得死气沉沉了。对于这样的祠堂,我们应该保护,但是它与民众生活已经离得很远了。因此,既要保护静态的村落建筑物,还应该从民俗角度考虑它和村民生活的关系。
    记者:在旅游文化产业不断高涨的今天,古村落及其承载的历史民俗文化也已经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请您谈一下您对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关系的认识?
    叶涛:说起这个话题,正反两个方面意见都有,而且反面意见更多。实际上,地方的行政官员很希望把古村落文化资源变为一种可开发利用的经济、政治资源,而民众也有一种很迫切的愿望,这两方面的愿望都是开发。另一方面,对开发持反对意见的大多数是学者,但学者反对的是那种毫无目的的破坏性开发。我认为,学者可以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为村庄的开发出谋划策,既保留古村落文化遗产本来面目,也满足村民改善生活的需要。我在调查中发现,民众开发村落文化的愿望很迫切,越是资源好的地方这种愿望越强。我们曾把多年来调研的成果提交当地政府和开发部门,希望他们在充分认识本地文化资源优势的前提下进行设计开发,在充分利用村落文化精华资源的同时,使它得以延续。其实,对于学者来说,一味的反对开发是不现实的,我觉得群众有愿望,政府有积极性,学者应该在当中站好你的位置,发挥你的作用。

 采访:谷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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