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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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处函(2008)19号

 

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08年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规划名额25个,自筹经费建设点3个。

    二、学校可以从2006年度和2007年度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点中择优推荐,也可以从申报2008年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专业中择优推荐,即在申报2008年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同时,申报教育部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三、已经被遴选为教育部第一、二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点不再作为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重复申报。

    四、推荐名额。已经有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院校不超过2个,没有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院校1个。

    五、各校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认真填写任务书,专业建设内容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要高度重视产业、行业和社会用人部门的参与、交流、合作、对接以及相关机制、体系的构建,充分突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一式三份, 《高等学校“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每校一份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任务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tgjc@sdpec.edu.cn。

    七、任务书首页“学校名称”、简表“学校财物部门审核盖章”、“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学校审核意见”等均需加盖相关公章或签字(公章和签字复印无效),无学校学术委员会公章者可用学校公章代替。

    八、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08年6月16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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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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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