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校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 号)要求,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安排,现启动我省2017年“国创计划”立项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各高校应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加强项目培育,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赛事,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国创计划”立项项目的高校要制定和完善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落实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经费,遴选推荐优秀项目参与“国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并承诺对推荐项目按平均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资助支持。
三、为推进产学合作育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了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17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http://moe.edu.cn/s78/A08/A08_gggs/s8468/201701/t20170113_294778.html)。有关企业资助的项目,高等教育司将汇总后统一发布。高校可根据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具体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四、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教育部要求择优推荐申报2017年“国创计划”立项项目。
五、自本年度起,高校推荐项目拟实行网上填报方式,填报网址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高校暂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按照“**大学-2017项目信息表”方式命名,请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格式做好填报准备,并于2017年5月3日前以excel格式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公文(公文中需要说明申报项目总数和资助经费总额,无需附纸版信息表)一式1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人:刘晓文;联系电话:0531-81916530;
电子邮箱:sdgaojiaochu@163.com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鲁教高处函17-9.pdf


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7 年3 月22 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