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严格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严格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我校“制度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为保证我校毕业论文答辩质量,请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毕业答辩工作。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在各二级学院院长的领导下,由教研室组成若干毕业论文答辩小组,主持公开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由5位副高或以上职称人员组成,5位答辩委员至少2位为非本学院人员。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各学院务必认真抓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从答辩委员会成员构成、职称层次、答辩程序等方面维护毕业答辩环节的学术严肃性。在答辩委员会成员构成中,具有不同知识背景和活跃在行业第一线的专家、学者应占有一定比例。成绩评定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标准。对未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敷衍塞责的教学单位,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学院于本周内将答辩方案(含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人员构成、职称,学生班级人数等)报送教务处备案。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调研、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详见附件4)

教务处
2015年5月13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