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对张璐等学生进行学业预警的通知


关于对张璐等学生进行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31号)第三章第48条规定,“学生考试科目一学期所修必修课与限选课有4门及以上不及格需重修者(含旷考,不含体育、军训),或者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所修必修课与限选课累计6门及以上不及格需要重修者(含旷考,不含体育、军训),应予以退学。”第49条规定,“发生以上情况者,可跟班试读一年。一年内无新须重修课程,方可解除试读,恢复其学籍。达不到恢复学籍条件或恢复学籍后又达到退学标准者,将予退学或申请缴费留级试读。”
根据以上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对张璐等10名学生进行学业预警(见附件),其中学生徐梓恩(学号201207035107)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同意,予以留级,其他9名学生跟班试读一年。
另李小鹏(学号201201015515)、王慧凝(学号201304035201)、赵思童(学号201204055202)3名学生,在上学期已受到学业预警的情况下,本学期再次出现新须重修课程。根据学生李小鹏、王慧凝提出的留级试读申请,经研究,决定予以留级;学生赵思童因未提交留级试读申请,经研究,决定予以退学。
附: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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