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我省自2015年开始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现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2007年我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有关要求,对自2008年以来本教学单位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及档案建设情况全面开展自查摸底工作。重点是检查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要求不能低于2007年评估时的实际水平。各教学单位在自查工作中应全面了解现状并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将教学建设与教学评估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以评促建。
各教学单位评估自查摸底工作应于2015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届时学校将组织评估督导组对各教学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4年12月9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