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教学管理 深化教学改革 加强教学建设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2006年度工作总结
2006年是我校的教学管理年,是学校蓬勃发展、充满朝气的一年,整体搬迁长清校区开辟了我校发展史的新纪元。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教务处坚持贯彻“教学为中心,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全处齐心协力,在人员少任务重(教学评估、实践教学体系完善及实验室建设、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招生工作等)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在本年度内,修订各类教学管理文件40余个,两校区共组织各类学术讲座 30余次,召开教学例会 10 次,进行教学督导12 次,安排学校领导听课25次,举办各类展览 18 次,组织省级考试6次,参加学生达5800人次。
一、高度重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全面推进教学建设。
2005年11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教学建设与评估工作自查摸底阶段动员大会,完成了教学建设与评估工作自查摸底工作;下发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分解任务书》;组织召开了教学建设与评估工作动员大会暨教学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了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考察了天津美术学院、山东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山东财政学院的教学评估工作;邀请教育部评估专家嬴枫来我校举办了《关于艺术院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的讲座;邀请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刘伟冬教授和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副院长许平教授,在我校举办“艺术类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思考”讲座,就有关教学评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给出了详细解答。
根据评建办评估任务指标的要求,将教务处应承担的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责任到人,分工明确,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召开每周工作例会,集中汇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下一周的工作计划。于2006年10月17至19日赴北京参加由教育部评估中心主持的第一期2007年参评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研讨班,并听取了10位评估专家的专题报告,重点学习了高等教育及教学评估的相关理论和评建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11月27-29日、12月4日,与
潘鲁生院长、刁在祥副院长和评建办工作人员分别走访了11个教学单位和主要职能部门,并就教务处具体落实评建任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二、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教学建设取得突出成绩。
1、建立了学校、二级学院和学生评教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先后制定、完善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听课制度(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12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鲁工美院办字[2006]46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程(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5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工美院字[2006]63号)等文件,并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和实施。建立了学生信息反馈制度,成立学生信息员队伍,收集每月的教学信息反馈表,并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006年暑假还初步开通了学生评教网络,下一步将评教结果报人事处。

2、结合本科教学评估和日常教学管理的需要,根据新老两个校区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新的教学管理模式,修订、完善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11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材工作规程(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1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16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19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考试管理规程(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24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调课、停课管理规定(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2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考试监考员守则(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26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用房管理规定(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32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鲁工美院字[2006]4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工美院字[2006]46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日常学生行为规范》(待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日常教学规范》(待发)等教学管理文件。
3、结合上级文件和学校指导思想,重新修订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学习手册》,将国家、省、学校有关教育教学的文件进行了分类汇编,发放给学生和老师。
4、配合人事处,调整了各学院的教研室设置,修订了教研室主任聘任条件,重新聘任了各教研室主任并确定了其职责范围,建立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队伍,制定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修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秘书工作例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教学秘书的岗位职责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理顺了教学秘书与各学院和教务处的关系。
5、配合人事处,在2006年初和2006年7月份对青年教师进行了两次系统培训,并计划组织青年教师多媒体教学比赛(由于客观原因推迟到2007年上半年)。
三、加强教学研究,促进学分制深化完善,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1、教学工作会议。2006年3月16日至17日,组织召开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建设与评估工作动员大会暨教学工作会议,会上于茂阳书记做了重要讲话,
潘鲁生院长做了教学工作报告,会上传达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讨论通过了《关于成立教学建设职能组和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2006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计划修订意见》等文件。

2、学分制教学计划完善与修订工作。2006年5月份,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学骨干力量,在历年修订教学计划的基础上,针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当前学科发展的新特点,对2006级教学计划进行了系统修订,并对2006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了集中规范和装订,使之更能体现我校“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办学理念和特点,使学科设置更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教务处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教学研究和学分制深化的一系列文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逐步推动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鲁工美院办字[2006]3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深化学分制的实施意见》(鲁工美院字[2006]60号)。

3、以精品课程建设为纽带,加强课程建设。为从制度建设上推动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发展,教务处吸取上一年度申报精品课程的成功经验,先后制定修改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工美院字[2006]62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56号)等文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校积极组织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经过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申报的精品课程材料进行网上初评和会议终审,我校《广告摄影》(王传东、罗云平、于 峰、丛海亮等)和《景观设计》( 邵力民、徐建林、李玉德)两门课程被评为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2007年我校将进一步加大研究型专业(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相关课程、现代手工艺有关课程的申报力度,在争取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取得更大进展的同时,努力突出学校的专业特色和优势。
4、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申报了艺术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为学校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经专家评定,我校艺术设计专业为特色专业。
5、加强公共课教学改革。以选修课为突破口,推行了外语教学多语种制;计划实施英语教学的分级制,并计划制定我校英语教学水平标准,与国家四级、六级标准并行;按照国家政策,将《形势与政策》课列入学生必修课,制订了详细的方案,由公共课教学部负责实施;初步制订了学生选老师制,并择时在公共课教学部尝试实施。

6、教学改革立项工作。2006年成功申报了由
潘鲁生院长主持的《设计艺术类专业学分制体系改革》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四、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室规划受到教育厅好评。
在学校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教务处根据学校的办学思路, 2006年重点加强了实验室规划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完善及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艺术实践课的规定(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30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假期课堂实施办法(试行)》(鲁工美院办字[2006]31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工作室)工作委员会规程(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33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多媒体教学建设及管理实施方案》(鲁工美院办字[2006]34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6-2010年实验室建设及管理规划》(鲁工美院字[2006]59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意见》(鲁工美院字[2006]61号)。在这些文件中,明确了艺术类实践教学体系,突出了实践教学的作用,真正体现了“教学实践型大学”的目标定位。
实验室建设打破了以教学单位为界限的实验室建制,根据专业需求及设备技术特点,将实验室规划为:综合实验中心、数字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特种工艺实验中心三个实验中心,下面设置动画综合实验室、影视演播多功能厅、摄影实验室、多媒体技术实验室、数码影视设计实验室、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CG实验室、书籍装帧设计实验室、印刷实验室(含丝网印刷、活字印刷等)、包装技术实验室、广告设计实验室、建筑物理综合实验室、建筑与景观模型实验室、模具加工与产品成型实验室、壁画与综合材料实验室、艺术品修复实验室、纤维与染织艺术实验室、服装设计与工程综合实验室、壁画临摹工作室(天光教室)、中国画临摹工作室(天光教室)、油画临摹工作室 (天光教室)、金属工艺实验室、首饰工艺实验室、陶瓷实验室、玻璃艺术实验室、漆艺实验室、木工艺实验室、雕塑实验室、家具设计与制作实验室、装扮艺术实验室、印刷工艺实验室等20多个实验室,实现了设备资源的全校共享。2006年教育厅专家在来我校调研时,积极评价了学校的实验中心规划建设,并同意给予财力支持。目前正在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有关实验室条件。

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各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五、加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毕业展览管理,教学成果充分展示。
1、在博物馆成功举办了2006届毕业设计展览,统一印刷了毕业设计作品,集中收藏了学生毕业作品。展览面向社会免费发参观券,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学校社会认知度大大提高。

2、全面推行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任务书制度,加强了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过程监控,全面贯彻《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调研、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27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的格式规定(试行)》(鲁工美院办字[2005]28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等有关文件精神。2006年9月,经过专家严格审核认真评选,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学生刘雨的《浅谈我国持续发展的绿色住区环境设计》一文,获得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3、2007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并计划在长清校区展出。
六、规范学籍、学位管理工作,学籍、学位管理进一步制度化。
1、在全面贯彻和实施《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 )》(鲁工美院办字[2005]31号)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的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教务处在学籍管理方面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管理办法(暂行)》(鲁工美院办字[2006]17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进修生(借读生)管理规定》(鲁工美院办字[2006]47号)等相关文件。
2、根据国家学位管理制度,完善我校学位管理制度,建立了二级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制度,严格学位管理程序。2006年,经过二级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核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核认定,共有440人通过审核,获得学士学位,另有15人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未授予学士学位。

七、认真做好招生、学分互认、转专业工作,受到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赞誉。
招生工作是我校阶段性的重要工作,与我校2005年招生工作相比,2006年的招生工作,考生报考人数虽然下降,但参与的工作人员多、涉及面广,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也很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采取了大量的新举措,如接受考生集体报名;报名用计算机设置局域网;报名及考试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使考生容易识别各类工作人员的职责;延长考试报名时间,考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等,受到考生及家长、老师的一致好评。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我校的报名、考试现场秩序的有条不紊表示满意,并作为典型给予通报表扬。目前2007年专业考试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2006年6月份,2004、2005两届学生,共1113人参加了学分互认考试,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共有750名优秀学生在此次学分互认考试中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同时,还组织2005级1000余名学生重新选择了专业方向。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40号),组织完成2005级学生转专业考试工作,共有13个专业的55人参加考试, 27人成功转入新专业学习。
2006年10月14日,对全校 1758 名新生进行了入学复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对有问题的学生进行了集中处理。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