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实践教学包括三个部分,即①课程实践环节,即每门课程的实践环节;②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采取的课题教学、项目教学、艺术实践、假期课堂、实验室(工作室)教学和实习基地教学,可以视为独立开设的实践课;③综合实践教学,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军政训练、社会实践(团委)、就业指导。其中第①③部分在原来的教学大纲中都有体现,无需再单独撰写,将来再根据教学计划进行修订。
为了体现艺术类实践教学的特色,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有关文件精神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意见》,教务处建议各教学单位将每个专业单独开设的实践课(具体课程和门数各教学单位自己确定)单独撰写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格式具体如下(一般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见校园网
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52210,不要混淆):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务处
200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