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使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的通知

关于使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的通知
各(院)系:
教务处为了规范实验室的使用及管理,特印制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各教学单位在使用实验室前,实验室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认真填写登记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的填写办法参照登记表内的填写说明)。

教务处
2005.4.5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