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学生注册章通知
各系:
根据学院规定,新学期开学要对所有校生进行学籍注册,学费未交齐者不予注册,学生注册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各系根据本系情况,可以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收齐学生的交费单(或复印件)与学生证、学籍卡到系办公室注册,也可以学生个人持交费单(或复印件)与学生证、学籍卡到系办公室注册,确认所注册学生已交学费,严格对未交齐学费者不予注册。
注册章请各系于9月1日前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各系请予9月8日前将注册章与本系未注册学生名单并注明未注册原因(系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籍科,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注册者可持系有关证明可到教务处学籍科注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