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假期课堂实施办法(试行)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假期课堂实施办法(试行)
鲁工美院办字[2006]31号

“假期课堂”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教学理念的具体而有效的形式,是教学方式的创新,也是办学理念的革新,目的是让学生在各种场所、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学习,向有着不同文化背景与经历的人学习,一起作为探索者参与设计项目或教师的科学研究等等,假期课堂是一种离校不离课的教学方式。
一、假期课堂的形式
根据我校修订2006级教学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1-4学期(专科1-3学期)每学期最后一周为艺术实践课,具体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艺术实践课的规定(修订)》;5-7学期(五年制5-9学期)每学期的最后两周为假期课堂。
假期课堂是学生离校不离课的教学方式,是把与社会、企业、社区和实践等密切结合的课程离开学校进行的教学方式。具体包括:①某些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直接由老师带领在企事业单位进行,如专题设计、艺术创作等;②某些课程一部分在学校开设,然后延续到企事业单位,如一些适合于项目教学的课程;③综合的专业调查,如人文艺术学院的田野调查;④其他有效的方式。
二、假期课堂的安排与管理
1、自2006级开始,5-7学期(五年为5-9学期)每学期都有两个周的假期课堂,各教学单位在安排课时,每个班级提前选择一门适合假期课堂的课程,安排在假期课堂进行,并在课程表上注明。教学单位提前确定好假期课堂的上课地点,并严格填写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考试管理规程(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24号)做好有关档案工作。
2、假期课堂必须有任课教师全程负责。
三、成绩考核与学分计算
在假期课堂进行的课程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分,教师工作量按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分制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5]39号)计算。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06级开始执行。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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