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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 [附图]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若干意见
鲁工美院字[2006]63号

  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监控,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校采取各项措施监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职工质量意识、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质量观,并建立了教学督导、领导听课、学生信息反馈和网上评教,以及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出若干意见:
  一、健全校、院(部)、教研室三级质量监控组织
  1、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日常工作。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总体协调。
  2、院(部)级教学质量监控在院长(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积极发挥院(部)教学委员会的作用,由其负责对本院(部)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监控。
  3、教研室的教学质量监控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本教研室的听课、试卷命题、阅卷、试卷质量分析、毕业论文质量分析等工作,并通过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坚持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建立和完善领导听课制度,既有利于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状况,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营造一个全校各级领导都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的氛围。我校修定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听课制度(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12号),其中对各级领导听课做了明确规定。
  三、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估制度
  在全校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课程建设质量评估、院(部)级教学工作评估,以及专业评估工作。
  1、经常性地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授课质量和效率。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由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统一组织实施,各院(部)协助完成,评估结果通过校园网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2、开展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活动,促进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尤其要做好“重点课程、优秀课程”的 建设工作。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评估工作由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3、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相关要求,开展院(部)级教学评估,促使院(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并增加对教学及管理的投入,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4、开展专业评估活动,促进各学院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并努力办出特色。
  四、完善教学督导制度
  建立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组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教学督导由主管教学的院长领导,教务处具体协调。教学督导采取协调、协商、听课、会议、座谈、调查等民主工作方式,完成以下职能:
  1、为学校重大教学政策的出台提供咨询和建议;
  2、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通过大量听课,掌握不同类型、不同层面课程(包括实验课)的一线教学情况;对教学效果较差的中青年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听课,密切与青年教师的关系,帮助其站稳讲台;
  4、加强对外聘教师的听课力度,保证教学质量;
  5、推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制度,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控制,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试卷质量进行抽查评价;对院(部)教学工作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参与并督导教学检查考试巡视等活动。
  五、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和学生信息员制度
  教学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课堂教学的效果,因此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表现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观测点。同时教学活动又是学生与教师的双边活动,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学校要不断完善学生评教制度。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教师所在院(部),并由院(部)负责向教师本人转达评议情况。
  2、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及时了解教学信息。
  六、坚持常规教学检查制度
  组织进行“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教学检查。教务处和各院(部)要组织经常性的教学巡查,并由专人记录,教学检查过程及结果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
  1、学期初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为主。教务处由教务管理科组织,各院(部)由分管教学及学生工作的领导和各教研室组织。
  2、学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由教务处布置,各院(部)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材料应及时报教学管理科。
  3、学期末教学检查以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由教务处和各院(部)组织。学校和各院(部)都要成立考风考纪巡视组,及时巡查并互相反馈相关信息。
  七、加强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常规管理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教学计划和教学计划运行的管理。全校教学计划的制订、修改和执行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院(部)负责本院(部)有关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管理并组织实施;各院(部)应在每学期第十五周将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含课程和主讲教师的安排、教材的选用等)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审核;教学计划运行过程中的调整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坚持校、院(部)、教务处领导,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同行教师听课制度。校领导、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教学督导听课由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安排,听课记录及评议情况由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汇总,并反馈至各院(部);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同行教师要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听课记录及评议情况在听课结束后交院(部)教学秘书,并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本人。各院(部)于每学期结束前将本学期各类人员的听课评议情况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汇总。
  3、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和考试质量分析工作。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课程考试的命题、试卷审查、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各院(部)负责本院(部)试卷审核、印刷、考试安排、考试质量总体分析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巡考、收集各院(部)考试质量总体分析材料和试卷抽查等工作。
  4、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各院(部)负责奔单位实验教学、实践教学、质量分析等工作;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抽查(抽测)、评比和分析材料的汇总。
  5、完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工作。毕业论文的组织和质量分析由各院(部)组织完成,教务处每学年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八、健全教学质量监控的反馈处理系统
  1、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处理制度。重视收集、分析和整理学生信息员、教务员、教学委员会委员反馈的各类教学信息。充分利用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拓宽信息收集、反馈渠道。学校在校园网设立院长电子信箱,及时听取各方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反馈的有关教学方面的信息由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汇总,通过分析处理后及时反馈至各院(部)和学校领导,以便于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同时,各院(部)要向教师反馈教学评价信息,促使其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对于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属教学事故的,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对于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教务处根据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规定,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各院(部)及时更换教师;各院(部)限期督促、帮助停课教师整改,经院(部)教学委员会考核合格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重新授课。
  3、健全教务处、院(部)两级教学档案,强化档案中的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质量评价中的各项数据要作为教师评奖、晋级和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4、加强对各院(部)教学工作的评估,并提高教学评估的透明度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教务处根据各项教学检查、抽查、评估情况及教学督导、教学信息员等反馈的各类教学信息,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单位、优秀教研室的评选活动。
  5、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和毕业生质量的调查与分析工作。校学工部每学年应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案追踪等多种方式,对毕业生就业和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测与分析,并提出改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本科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而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将大大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它对规范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及保证教学质量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06年7月26日修订

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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