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工美院字[2006]62号
课程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础,课程建设也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是提高专业教育质量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根本。课程(特别是基础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生培养质量。搞好课程建设,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改革及培养合格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课程建设的内容
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l、课程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条件是完成教学工作的可靠保证。课程教学条件包括:本课程的大纲、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手段,实验室和教学实习基地以及为实现教学目的而制定的课程教学计划、教案、教学经验总结等。
2、课程教学实施过程建设。课程教学实施过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根本。课程教学实施过程包括: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搞好课堂教学、课外辅导、作业点评、考试、考查、教学实习、实验、表演等教学环节的工作;开展教学内容、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加强教学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
3、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的思想、教学、学术诸方面的水平直接代表或影响着课程的水平,因此,师资队伍的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关键。要建立一支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同时,在师资队伍建设中要注意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形成较合理的教学、学术梯队。
4、课程建设评估。课程建设评估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估可以检查课程建设的效果、总结经验并找出差距,它对于保证和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课程建设的标准
1、有一套坚持艺术类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计划要求、内容完备并注意学生“人文素养、技术能力、艺术创新”培养的教学大纲;具有一套系统、完整、水平先进、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公开出版或讲义);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和资料。
2、各个教学环节都能严格把关,确保教学质量,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有完备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基本上建立起试题库;注重教学研究,科研成果显著。
3、具备较好的教学设施和较先进的教学手段。包括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教具模型、图表实物、实验室(工作室)、基本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等。
4、教学文件齐全。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实习计划、试题库等文件。
5、有一套健全可行的教学规章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6、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年龄、学历、职称),学术形成梯队,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学术带头人;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师资培训计划。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高的教学、学术水平,并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良好。
三、课程建设的原则
我校11个教学单位目前总共开设800余门课程,要把每门课程都建设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课程建设只能分批分期地进行,努力将课程建设与学校的重点课程、优质课程、省级精品课程以及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优先建设下列课程:
1、基础课、主干课中的最主要的课程。
2、与基础课、主干课关系密切并直接对其产生影响的专业课、实践课程。
3、直接影响学校教学质量、覆盖面大并关系到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的的公共课程。
4、体现我校专业优势与特色的设计艺术类课程。
5、体现设计艺术实践教学特色的实践课程。
6、与学校的研究型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密切相关的课程。
这些课程是培养专业人才的重要内容,首先建设好这些课程,对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其他课程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由学校分管教学的院长和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图书馆以及有关教学单位的领导共同组成校课程建设委员会(暂时由学校教学委员会担任,具体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鲁工美院办字[2006]16号),全面领导课程建设工作,并对课程建设进行评估。
五、课程建设的实施办法
1、在院(部)统一领导下,各系(教研室)根据课程建设标准和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院(部)教学委员会进行课程建设评估,确定达标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
2、校教学委员会对各院(部)的达标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进行评估,确定重点课程、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
3、校教学委员会每年对重点课程、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予以公布。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