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建立学生教学信息
反馈制度的规定(修订)
鲁工美院办字[2005]33号
为了及时了解我院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动态信息,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对教学过程的有效调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我院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制度。为保障这一制度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一、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领导
1、各系成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小组,设组长1名,每班设教学信息员1名。由教务处统一领导,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负责我院的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2、教学信息员由所在系辅导员推荐,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责任心强,热心教学管理,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3、由各系教学信息反馈小组、各系学生会学习部、教学督导委员会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完整的教学信息反馈渠道。
二、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随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报告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情况,包括:
1、教师教学情况。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2、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是规章制度建设、学习成绩考评、教学常规检查等。
3、学生学习情况。重点是课堂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和课外学习情况等。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方式
1、学生教学信息小组收集本系和本班的教学信息,发现问题立即填写“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及时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反馈,同时每月须上交一次“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2、反馈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当面反馈。
3、教学信息员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直接管理,协助教务处组织教学信息员参加信息反馈,检查各系教学信息员的工作。
4、各系的教学信息小组,适时召开教学信息反馈会议,集中调查核实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向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反映汇报。
5、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学信息员提出的意见和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及时定期分析总结。
6、 教务处对所有反馈信息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教学信息员每年聘任一次,可连聘连任,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2、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
3、对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工艺呢美术学院
200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