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提交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初稿并加以修改完善的通知

关于提交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初稿并加以修改完善的通知

2009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保障研究生毕业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毕业设计作品质量,根据毕业设计工作安排,请2009级实践类硕士研究生于2012年3月14日前将毕业设计作品提请导师评审。
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查毕业设计作品,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研究生依据导师意见修改完善作品,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初稿审核表》,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于3月31日前将修改后的毕业设计作品电子版和表格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将于4月初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进行检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设计作品初稿审核表》请从附件中下载。

研究生处
2012年3月7日

毕业设计作品初稿审核表.doc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