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开展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工作的通知

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与规定,为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将硕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匿名送审对象

所有拟申请2019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匿名送审提交材料

1、符合匿名送审要求的胶装硕士学位论文3本,电子文档(PDF版)1份;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提供A4尺寸的作品照片或图片,附于论文后一并装订成册;

3、导师审核签字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

4、《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3份;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别在相应的评阅书上填写好学科专业和论文题目,评阅书务必双面打印。

三、匿名送审硕士学位论文的统一要求

1、学位论文封面和扉页应隐去作者姓名、学号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其他地方也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的信息。

2、原创性声明、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目录等不必装订在论文上。

3、学位论文其他格式参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试行)》。

四、匿名送审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分为4档:

A 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

B 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修改后进行答辩;

C 论文需做较大修改,修改后再次送审;

D 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不同意进行答辩。

初次送审后,根据评阅意见做如下处理:

初次送审结果处理

初次送审评阅意见

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

AAA AAB

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修改后进行答辩

ABB BBB

论文需做较大修改,修改后再次送审

再次送一位评审专家

AAC ABC BBC

再次送二位评审专家

ACC BCC

再次送三位评审专家

CCC AAD ABD

BBD CCD ACD BCD

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不同意进行答辩

ADD BDD CDD DDD

二次送审后,所有送审评阅意见均须达到B及以上,方可进行答辩,否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初次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费用由学校承担;再次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费用由研究生个人承担。

为了确保硕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结果能够按时返回,不影响后续的答辩,请于2019年418日1630前将匿名送审所需材料交研究生处,电子版以“学号+姓名+论文名”格式命名,发送至1018309441@qq.com。

相关材料请从附件中下载。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5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