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关于进行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创作)开题报告的通知

2017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创作)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现将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创作)开题报告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方式

由参加开题报告研究生的导师召集相关人员成立审议小组并具体组织实施;审议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统筹开题工作;成员必须为研究生导师;导师可以联合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导师和开题报告审议小组自行确定。若7月15日前无法上交表格,请务必在开学后一星期内将开题材料上交至研究生处。

请各研究生导师于开题报告会前2天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创作)开题报告安排表》交到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安排人员参加。

二、开题报告的评议审核

开题报告审议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创作)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审核并作出决议,主要评议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创作)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或作品创作等。决议采取投票表决方式,经审议小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为通过。

三、开题报告的材料报送

开题报告结束后,审议小组记录人员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创作)开题报告记录表》交研究生处。各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所属培养类型于开题报告结束后一周内将修改后定稿并经审议小组成员签字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实施计划》(学术型理论类研究生使用)或《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实施计划》(学术型实践类研究生使用)或《艺术硕士(MFA)毕业课题开题报告》(艺术硕士(MFA)使用)终稿交研究生处。

四、开题报告的注意事项

1、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围绕研究方向广泛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开展调研,充分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确定选题并撰写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会采取研究生本人报告和审议小组提问、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汇报时要采用PPT课件的形式。

3、参加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创作)开题的研究生在导师同意后参加开题,须将开题报告材料提前一周送开题报告审议小组成员评阅。

4、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即可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写作及毕业设计创作阶段。开题报告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在一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开题报告,通过后进入写作阶段;如果仍未通过,将延期毕业。

5、研究生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研究课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由导师写出书面报告,陈述更改理由,报送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另做开题报告。

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