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第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工作的通知》(鲁教法函〔2019〕4号)要求,学校对《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章程》做了修订,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形成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章程修正案》报送山东省教育厅核准。山东省教育厅对我校呈报的章程修正案部分内容作了统一调整和规范,并于2020年11月反馈回我校。现将章程修正案进行公示,请广大教职工、学生、校友以及社会各界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12月10日—12月17日
联系人:刘振良
联系电话:0531-89626619
邮箱:msk@sdada.edu.cn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章程修正案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