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评建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教育部高教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在线问答栏目进行了整理,以供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在评建中参考。
问题101:在高校评估中,财经类院校图书馆每年的期刊合订本,是一种记做一册,还是一种装订几本就计做几册呢?
答:合订本一本计一册。
问题102:有关师资的问题:1.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前三年,因广西区的政策,其职称既未定讲师又不定为助教;2.见习期内的本科毕业生暂未定助教职称;师资是否包括上述两类人员?
答:确实是在编的担任教学工作的本科生、硕士生,因政策原因未评定职称的话,在计算师资队伍状况时可以算入。
问题 103:在4.3.2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观测点中“注意内容更新”,主要通过哪些方面体现呢?
答:注意学科新进展及教学方法的改进、课题的名称。
问题104:在评估材料中“新办专业”是指近几年新办的专业还是指哪一年新招生开办的专业?
答:评估时不满三届毕业生的专业称为新专业。
问题105:评估指标4.2.3中的多媒体授课课时的比例的计算方法是用“多媒体理论授课课时/必修课理论总课时”,还是“多媒体理论授课课时/(必修课理论课总课时+实验课课时)”?我们学院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主要是理论课,请问我们该如何计算比例?
答:如果实验课在培养方案中是必修课,则应按后者计算。
问题106:关于折合生师生比问题,如果是2005年7月的学生数(新生还未进),应该对应哪一年12月的教师数?2004年还是2005年? 如果是2005年12月,那其实就不是同一级的学生和教师:我们学校最近在填<<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据说是要作为评估依据的,2005--2006学年度报表应分别取哪个时间结点的教师和学生数?
答:教师数与学生数应为同一时间结点上的数。
问题107:教学评估要求平均每100个学生多少个语音室座位,多少个电化教室座位?
答:两者加起来,7个。
问题108:评估中“教学中心地位”如何考察?这与高校的分配有无直接关系?有些高校教师的岗位津贴连一个普通工人或坐班人员的都不如,对于这样的学校,专家在评估时有无权力建议该高校修改分配政策?
答:专家组会从多方面对学校的“教学中心地位”情况进行考察,并给出评价,应相信学校会有正确严肃对待专家组的考察意见的。
问题109:对独立学院的评估什么时候正式开始?独立学院现在是否可以申报参加07年的评估?
答:目前还未最终确定。
问题110:关于备查试卷问题:我校有一些课程(包括选修课)是采取考查方式考核学生学习成绩,没有统一的试卷,有的采取的是小论文、学习小结等,学校也规定了各专业统一考试课程不得超过一定比例,以减轻学生学习负担。那么请问专家,这部分课程如果被抽查到,学校无法提供“试卷”怎么办?
答:实事求是对待,向专家组说清楚。
问题111:怎么评估任意选修课?
答:同评价非任意选修课一样。
问题112:在学校自评自建阶段,学校会面临哪些主要问题?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该如何对待和处理?
答:(1)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的基础上,发动学校各单位、各级领导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2)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系统完整地整理与教学工作密切联系的相关资料,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3)找出影响教学工作和教育质量的症结和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并积极加以整改。(4)形成能够客观、全面反映学校教学工作的自评报告。(5)准备好支撑材料。(6)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迎接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评估。
问题113:评估的三年中是每一年都按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如果三年中在某一指标上打分结果不一样的话,是按最后一年的结果还是按三年的平均分计算?三年的打分有无权重之分?
答:对于指标中的具体数据要求,应分别给出每年的数据,至于如何综合考虑,由专家决定。
问题114:2004年评估中上交的材料,比如本科专业发展情况、教学计划、师资队伍情况等,在2006年评估中是否还需要提供?在2006年评估上交材料中,除自评报告以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答:主要是自评报告,如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将另行通知。
问题115:教育部评估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离校后,学校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工作计划》,这个计划要报送到教育部的评估中心还是教育部高教司的评估处?
答:报送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问题116:如何评价毕业论文质量的?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答:专家评价毕业论文质量时会从学校对管理毕业论文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选题情况、论文水平、有无创新、撰写规范程度,成绩评定是否严格、合理、公正等许多方面进行。至于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因素恐怕需要进行专题研究,如有可能,可以当面交流。
问题117:本科学生的选修课试卷和辅修试卷是否也在抽查之列?
答:应该在抽查之列。
问题118:试卷分析是否包括考查课?因我校的考查课形式很多,如有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现场问答、撰写论文等。如果要进行分析,该如何把握?
答:不论采用什么形式进行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都应对考核的结果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改进今后的教学。
问题119:如果把毕业论文装订成册存放到图书馆,是否也可算作图书呢?计算相关数据时,是否也可以计算进去?
答:不能这样做。
问题120:评估方案中说:“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目标的确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建立、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统计与测量)、评估、信息反馈、调控等环节”,那么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是否就是学校培养人才的目标?或者是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还是其它什么?
答:这里所讲的目标不只是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还应包括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
问题121:1、正在准备升本的专科学校如何准备评估? 2、刚升本的本科学校应参加专科评估还是本科评估?可不可以先不参加第一轮水平评估?
答:准备升本的专科学校参加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刚生本的本科学校请参照《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间安排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06]7号文件执行(我中心网站的“文件汇编”栏目中的“评估中心文件”栏目下有该文件)。
问题122:表演专业论文是否需要答辩?他们的毕业成果应该以舞台表演为最终学习成果?
答:没有统一规定,在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做法。
问题123:有些院校对课程考核的成绩分布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基本符合正态分布,优秀率(85分以上)不超过25%,不及格率(低于60分)不超过10%等。如果实际考试结果与此不符,教师就会做出一些调整,调整后的分数就会与卷面分数不符。专家是如何看待这种做法的?应该如何做?
答:首先,不应该对卷面成绩进行调整。应对试卷进行客观的认真的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对下一轮教学的改革意见。
问题124:观测点“教学中心地位”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应如何理解?
答:“1.2.2”C级标准中“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应该很容易理解。专家组进校后会从第一责任人的思想、理念、认识、实际行动、具体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出评价。
问题12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关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解释为:“包括目标的确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建立、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统计与测量)、评估、信息反馈、调控等环节”。请问,如何理解“目标的确定”,目标是什么?“调控”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
答:请详见钱仁根教授在评估中心2005年举办的培训班上的讲话。
问题126:在收集毕业生对学校的评价时需30%的毕业生反馈,这30%指每年毕业生的30%,还是历年毕业生总数的30%。还有是不是只收集近三年的毕业生反馈就可以了?
答:没有30%的规定。作为学校应建立起长期跟踪毕业生质量的有关制度。
问题127: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对于教学水平和科研促进教学效果的主要考察点是什么?
答:专家组进校后对这两个观测点的考察会从多方面进行,比如:随机听课、查阅教学文档资料、查阅支撑材料、走访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等。
问题128:1、考试试卷有无专门的自查表?这一自查主要是任课教师自己查吧?2、是否有关于查毕业论文方面的自查表?3、有没有固定格式的“教师评学指标体系与评价表”?没有的话,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所说的这些表格,都是由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问题129:高等师范院校有自己的评估体系吗?还是采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如是,则高等师范院校的评估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问题130:2005年开始对独立学院进行试点评估,不知评估体系是否确定?如何索取?
答:教学方面的项目。
问题131:对于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教育部有无专门的文件规定,或其他参考书籍、资料?
答:教育部没有专门文件规定。
问题132:在考核师资的自然状况时,学科结构是指一级学科还是二级学科?是现在从事的学科还是上学时学习的学科?
答:在说明“4.2.2”中“结构合理”时,教师的学科背景是指教师学习时所学的学科。
问题133:评估新办专业的指标体系是否和其它专业一样?比如生师比,师资结构,生均图书册数等等。
答:一样。
问题134:作为备查材料的试卷,应包括哪些课程的试卷?如核心课,必修课还是包括其他?
答:所有课程的试卷。
问题135:双语教学中C级指标“双语授课课程达到一定比例”,该比例为多少?
答:无具体数字要求,评估时由专家认定。
问题136:双语教学二级指标中,将双语授课比例解释为开设双语教学的课程数占相关专业开设课程总门数的比例。计算比例时还需要分专业统计吗?
答:需要。“4.2.4”中所提出的专业,是指专业类。其中,方案中的“法律”专业即为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
问题137:评价指标中多媒体授课比例是指多媒体授课的课时数占必修课总时数的比例,还是指多媒体授课的课程门数占必修课总课程门数的比例?
答:是指课时。
问题138:教学用计算机的概念和范围,含不含教师、教学管理部门用计算机?
答:不含。
问题139:《评估方案》中“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是如何计算的?
答:参见《评估方案》中的合格标准备注说明(2)。
问题140: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中指出,"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所开设的必修课程,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比例应达到30%以上,其他高校应达到15%以上"请问这里的"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是指哪些高校?
答:通常是指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学校。
问题141: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中的计算机是否可以算入百名学生配计算机台数中?
答:可以。
问题142:1.教学用计算机的统计范围应如何界定?教师为完成教学工作所用的计算机算不算教学用计算机? 2.多媒体教室的标准是什么?
答:教学用计算机是指提供给学生学习用的计算机,教师用得不算。可以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讲课的教室就是多媒体教室。
问题143:计算学生总数时,留学生按实际在校学习的时间折算,折算的标准是什么?
答:详见《评估方案》合格标准备注(5)。另外,如是短期培训班的学生,不应计入学生数。
问题144: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对于 “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监控”应如何理解?
答:学校应制定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没有质量标准就无法评判教学质量的高低。教学质量是多层面、多样化的,各学校的定位不同,培养目标不同,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也就不一样。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包括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保证,也是水平评估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质量标准、信息搜集统计和测量、评估、信息反馈、调控等。
问题145:在本科教学评估中主讲教师是否仅指给普通本科生上课(至少主讲一门理论课或其大部分内容)的教师?
答:是。
问题146:在编的脱产在外地读学位的副教授和受到停课处分的副教授在计算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答:客观陈述,可不计入基数。
问题147:1.对于外聘教师中的教授、副教授是否要求给本科生上课? 2.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教授、副教授讲授党课、团课,是否也算作给本科生上课?
答:不要求。不能算。
问题148:对于“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如高工等)人员能否作为师资的一部分?”这个问题, 钱仁根教授答: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如高工等)人员不能作为“师资”。对于“请问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长期在教学岗上从事教学工作的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如工程师以上职称),能否作为符合岗位资格的主讲教师?”这个问题,许茂祖教授答:你所说的人员,如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考虑为符合主讲教师资格。 上述二专家回答似乎不一致。 是否我理解错误?
答:请注意准确理解评估方案中“2.1.1”的“专任教师”、“2.1.2”的“师资”、“2.2.1”的“主讲教师资格”这三个称谓的确切含义。其作用在于从三个不同的方面对学校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具体到某一位教师,也可能三个基数都应计入,也可能只计入一个或两个基数。例如,一名具有教师资格、指导毕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应计入“专任教师”的基数,但不能计入“师资”的基数。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长期在教学岗上从事教学工作的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如工程师以上职称),如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考虑为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所以,是您理解错误了,不矛盾。
问题149:我是广东省韶关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办公室专职人员,我校近几年在校生结构大致是:本科生60%,专科生40%,没有独立招收的研究生。请问:在统计“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时,对本、专科生并存,又没有独立招收研究生的学校,是否可以理解成统计“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
答:不,只指为本科生上课。
问题150:1、在编并具有高校教师技术职务的人是师资,是否师资不一定有高校教师资格,也不一定要从事教学工作? 2、我们是本科院校,从事我校专科和中专教学的教师是否不算专任教师,也不算师资?
答:分析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状态与发展趋势”中的师资一定是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要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要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所以一定要有教师资格证,但可不一定从事教学工作。只要是您校在编的教师,不论从事哪一层次的教学工作,只要符合条件都应计入。
问题15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师资”专指什么?
答:专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上的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外聘教师,即使担任教学工作,在分析师资整体结构状态时也不能考虑在内。
问题152:教授、副教授参与实践环节教学,如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或是指导实践教学,是否应该视为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
答:不能。
问题153:实行人事代理制的、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是否可以列入专任教师?
答:只要不是外聘的,可以计入。
问题154: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请问: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答:一名教学工作人员要取得“教师资格证”,在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可到学校人事处查阅一下有关文件。
问题155:各二级学院是否要算生师比,如果算,其分母是哪些教师,基础课老师、专业课教师是否都在计算范围内?
答:如果是指教育部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不要求二级学院计算生师比。
问题156:刚毕业的研究生能否指导本科毕业设计?
答:如果学校规定他们可以指导毕业设计,则可以。但最好是由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务的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为好。
问题157:校领导是教授、博导,既要忙于行政事务又要指导研究生,是否还必须承担一门完整的本科课程?
答:按照教高[2005]1号文件要求,每年必须至少为本科生上一门课。
问题158:是否可以说:专任教师就是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并为专科以上层次的学生(含成教)授课的教师?而主讲教师是特指考察期内为本科学生(普通本科)系统地讲授理论课程的专任教师?
答:请注意“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而不是所指的“授课”的教师,因为“从事教学工作”与“授课”不是一个概念。另外,主讲教师不一定是专任教师,专任教师也不一定是主讲教师。
问题159:高校中具有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职称的人员能否计入师资内?
答:如果是问“2.1.1”中的“师资”的话,他们均不计入。
问题160:教授副教授上课比例应该是“上课的教授、副教授/教授、副教授总数”,这里“上课的教授、副教授”应该是指主讲教师中的教授、副教授,那么“教授、副教授总数”是指专任教师中的高级职称人员(包括非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的高级职称人员),还是仅仅指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教授、副教授?
答:仅仅指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授、副教授。
问题161:我校由于地域限制,所在城市只有我们一所大学,返聘的老教授在工作量、地域、时间上和正常情况下基本没有区别,请问,在计算生师比时,能不能乘系数1?
答:只要属于退休后返聘的教师,在计算生师比时,不能乘系数1,只能按“外聘教师”计算。
问题162:1、请问“在编”师资的统计口径是如何确定的? 2、目前高校的人才流动非常频繁,尤其是教授、博士,各地的人才政策也比较灵活,对于那些原单位不同意其调离或辞职,没有办理人事档案的转移,但已经长期不在原单位提供实际服务的高校教师,是否能够统计在原单位的“在编”之内?事实上许多高校存在这种情况。
答:“在编”教师是指在人事关系上属于学校正式编制的教师,对于在编而长期不在学校任教的教师,在自评报告中可据实作为“不在岗”人员给予客观陈述。
问题163:1.专任教师是否包括校、院(系)两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副院长(副主任)计入教学管理人员,那么在教师的哪些统计中还应计入他们?校长、院长(系主任)是否计入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师的哪些统计中还应计入他们? 3.在统计教授、副教授本科生上课情况时,是否包括校院两级干部中的教授、副教授?
答:只要具有教师资格证且从事教学工作的干部可计入专任教师。校长、院长不应计入教学管理人员。计入教学管理人员的副校长、副院长,只属于“5.1.1”观测点所指的人员,与其他指标没有关系,在“2.1”、“2.2”指标中该计入的还应计入。
问题164:所谓的教学骨干教师是怎样界定的?
答:本评估方案指标体系中并没有“教学骨干教师”这一提法。
问题165:具有专任教师资格的研究员、副研究员能否算在编师资?
答:“2.1.2整体结构状态与发展趋势”只指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即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他人员均不属于该观测点所指的师资。
问题166:1.学校每个学院还下设不同的系,那么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可以算入教学管理队伍中吗?2.实习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从专家以前的回答已明确了实训的概念)3.在统计主讲教师中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比例时,若按每学年主讲教师作为一个基数,怎样处理一学年两个学期不同的数字?
答:统计教学管理队伍,只指校(院)级和二级学院(系)级从事教学管理的人员。在一个学年的两个学期内,只要在一个学期主讲了一门课,就应计入分母,其中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就计入分子。
问题167:在统计“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时,高工为本科生授课,能否统计进来?
答:“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就是指具有教授、副教授技术职务的教师,高工为本科生授课不计入。
问题168: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师生比的“师”是否包括实验室人员?他们的教学、教案等是否要检查?是否需要教师资格证?据我所知,目前很多学校实验室的实验员都兼任甚至专任了学生的实验课,他们大多都没有教师资格,没读过全日制的大学,只是中学毕业后到实验室做实验员,后读了假期函授大专班。如果他们不属教师、师资评估对象,那实验室一半以上的工作(包括上实验课)都是他们做的,只检查有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如何能反映教学的真实情况?
答:师生比的“师”是指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自然含指导实验的老师,但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否则不能计入。这样要求,是为了保证教师的质量。
问题169:如果在本科、硕士、博士三阶段的学习中,其中有一个阶段是在外校的,那么在统计学缘结构时,可否统计为外校的?
答:分析学缘结构意在导向学校尽量减少“近亲繁殖”,增强“杂交”优势。所谓“外校的”,严格讲是指由外校培养,毕业后来本校任教的。对于原是本校培养学校任教,后又就读外校取得更高一级学位的教师,也可以计入“外校的”。
问题170:在“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中,有工程硕士学位的教师算不算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
答:算。
问题171:教学管理人员队伍中是否含学校成人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构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答:这里所指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是指从事本科教学管理的人员。
问题172:2006年1月16日教育部高校教学评估专家座谈会的有关信息中(据记者吕诺报导),有“从2006年起,评估将原则上只抽查专家组进校近一年的在校学生的试卷、作业、实习实验报告和最近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可否视为06年的政策?其他评估内容是否也参照这个精神?
答:请参阅《关于2006年对中国人民大学等139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评中心[2006]1号文件(我中心网站的“文件汇编”栏目中的“评估中心文件”栏目下有该文件),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按此文件执行。
问题173:如何理解评估指标体系中“课程”中“课程体系”中“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这一指标内涵?
答: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学校应该根据自己的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制定改革与建设的规划与方案,并认真实施。
问题174:在计算生均年进书量时,学生数用学年学生数,进书量也用学年的进书量吗?
答:是的。
问题175:计算图书数量时,是否可以把文字、光盘、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献资料都计算在内?
答:不可以。
问题176:产权不归我校的实习基地的仪器设备、实验室、校舍等,是否可以纳入学校各指标的统计?
答:不能统计在内。
问题177:针对图书馆的A级指标“管理手段先进、使用效果好”有没有更具体的标准?现在各图书馆每年用于数据库维持的费用都占有不小的比例,专家评估时考查数据库的利用情况吗?
答:第一个问题应该说是很明确的,请你们自己把握。对电子图书,如果确实使用效果好,在考察时专家会予以适当考虑。但是,对纸介质图书的要求,目标不能降低,学校还应做好规划,使之逐步达到规定的标准。
问题178: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标准说明指出: “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其涵义是否指无论生均值如何,若其设备总值达到1亿元,年新增设备值超1000万元即合格? “凡折合在校生数超过30000人的高校,当年进书量超过9万册,该项指标即为合格”是否也是相同涵义?
答:不是,仅指新增值合格,生均总值还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对图书资料也应同样理解。
问题179:在参考其他高校的自评材料时,我们发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出现了两种理解,一是直接将当年购买并入账的仪器设备值作为新增值,未考虑设备报废问题;第二是将前后两年的设备总值相减得出新增值。请问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计算新增值?
答:第二种计算方法是正确的,第一种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问题180:我校近几年虽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方面投入力度很大,但“生均占地面积”仍有一些差距,短期内征地又面临一定的实际困难(仅经费大约需1.5亿),据了解,类似情况在同类院校中也存在。请问,评估中一定要达到规定中的要求吗,对这一项应如何理解和掌握?
答:在评估中应该严格掌握教发[2004]2号文件规定的生均占地标准,学校也应该争取政府支持,积极创造条件,早日解决条件不足的问题。
问题181:教学及辅助用房除了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外,其他的如校医院(没有医学院)、校外实习场所(我校没有产权)、校学术交流中心等是否应包括在内?
答:不能计入。
问题182:在计算运动场面积时,是否要将运动场附属用房面积计算在内?
答:不应计入,因为这些面积是不能用来供学生运动的。
问题183:部分投资建设的校外实习基地,是否可以按投资额的多少折算成一定的面积计算在学校实验室面积或教学行政及辅助用房面积当中?
答:不可计入。
问题184:在计算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时,校园网建设投资是否可以全部计入设备值?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资产是否仍然作为学校资产统计?
答:校园网投资的设备部分可以计入,土建工程投资不能计入。
问题185:教学及辅助用房是不是包括:食堂,图书馆?
答:包括图书馆,不包括食堂。
问题186:1、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有具体的定义吗?2、行政办公用房的含义是什么?3、面积是如何计算的?是指单间房间的建筑面积,还是要计算过道、厕所、楼梯、阳台等其它面积一起?
答:所有的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问题187:本科教学评估中,学生食堂、锅炉房、传达室等能否计算在教学行政用房内?
答:这些都属于生活用房,不包括在教学辅助用房中。
问题188:教学及辅助用房包不包括食堂、学生宿舍和教师宿舍?
答:这些都属于生活用房,不包括在教学辅助用房中。
问题189:在“教学条件与利用”指标中“校舍状况”A级标准内“其它相关校舍”具体是指哪些?
答:是指教学行政用房及以外对教学质量有影响的校舍。
问题190:校外实习场所面积如何计算?
答:评估指标体系中没有对校外实习基地面积的要求。
问题191:租赁的房产给学生作教室与宿舍,可否统计在教学行政用房以及列入校园面积中?
答:原则上不可计入。
问题192:1、教学行政用房具体指哪些? 2、四项教学经费是否考究生均值?
答:教育部对教学行政用房有明确的定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负责高等学校基层单位报表的部门应该清楚。
问题193:毕业论文答辩费是否是发放给评审教师的劳务费?
答:考察中没有毕业论文答辩费的要求。
问题19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根据中外双方协议,外方教师来校组织外方课程考试发生的外方教师交通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能否计入本专科业务费或教学差旅费?
答:不能计入。
问题195:在学校开展合格评估时,如四项经费有一年不合格,是否就一票否决呢?
答:主要看考察期三年的发展趋势。
问题196:以下费用可否计入“四项经费”?教学院系临时工工资、外聘教师课时费、学生实习补助、 教室维修费、新建教室费、教师的津贴、教务处部门发生的费用,学籍管理费用?
答:均不能计入。
问题197:在教学和实验过程中用的水电费,为什么不能计入本专科本业务费?水电费是否按一定比例计算?
答:作为统一的标准,规定所有的水电费均不计入本专科业务费。
问题198:1.本科生的困难补助是否计入四项经费?2.试验室房屋维修费、体育场馆维修费是否属四项经费?3.试验室购置实验设备费是否计入四项经费?
答:均不能计入。
问题199:1、现在已经出台新的财务制度,我院2006年接受评估,请问2005年以后的都按照新的财政制度来执行吗?2、我院是一所民办高校,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比较少,但他们都通过了我院教师资格评定委员会的审查(其标准参照高校评定标准),请问这部分教师能否算进专任教师里?
答:1、执行何种财务制度,请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2、不能统计为专任教师。
问题200:“四项经费占学费的比例”中“学费”指的是国拨经费与学生交费的总和,还是单指其中一项?
答:是指学费而非国家事业费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