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和我校《教学建设与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总体思路与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教学建设职能组和专项工作组。现将各教学建设职能组和专项工作组的组织机构、主要任务、目标要求等通知如下,请各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一、成立6个教学建设职能组,具体领导、组织、落实本组所负责指标的自评建设工作。
1.办学指导思想与特色组
组 长:于茂阳
副组长:党办院办主任 服装学院院长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党办院办 教务处 科研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主要任务:负责一级指标“办学指导思想”下2个二级指标,共3个观测点的自评建设工作,以及我校特色项目的筛选、提炼和确定。
目标:达到A级标准。
2.教学投入与队伍建设组
组 长:
潘鲁生
副组长:财务处、人事处处长 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财务处 人事处 教务处 组织部 工会 各教学单位
主要任务:负责一级指标“师资队伍”下2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教学条件与利用” 中的二级指标“教学经费”,一级指标“教学管理”中的二级指标“管理队伍”,和一级指标 “学风”中的二级指标“教师风范”,共11个观测点的自评建设工作。
目标:达到A级标准。(“生师比”观测点力争达到A,确保达到B,但“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这个二级指标应该确保达到A)
3.基础设施建设组
组 长:王秀存
副组长:基建处处长 公共课教学部主任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基建处 总务处 教务处 公共课教学部
主要任务:负责一级指标“教学条件与利用”下二级指标“教学基本设施”中的“校舍状况”、“运动场及体育设施”,共2个观测点的自评建设工作。
目标:达到A级标准。
4.实验实习图书网络组
组 长:李 新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图书馆馆长 造型艺术学院、现代手工艺术学院院长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教务处 科研处 国资办 图书馆 网络中心 各教学单位
主要任务:负责一级指标“教学条件与利用”下二级指标“教学基本设施”中的“实验室实习基地状况”、“图书馆状况”、“校园网建设状况”,共3个观测点的自评建设工作。
目标:达到A级标准。
5.教学运行与管理组
组 长:张云龙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人文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院长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教务处 教学督导委员会 科研处 人事处 各教学单位
主要任务:负责一级指标“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下3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教学管理”中的二级指标“质量控制”,一级指标“教学效果”中的二级指标“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和“体育”,共18个观测点的自评建设工作。
目标:达到A级标准。
6.学生工作组
组 长:张云龙
副组长:学生处处长 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学生处 团委 教务处 组织部 公共课教学部 校友会 各教学单位
主要任务:负责一级指标“学风”中的二级指标“学习风气”,一级指标“教学效果”中的二级指标“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声誉”和“就业”,共7个观测点的自评建设工作。
目标:达到A级标准。
二、成立4个专项工作组,按照分工落实好各项综合性、指导性、服务性工作。
1. 宣传组
组 长:郭兆志
副组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宣传部 工会 网络中心 评建办
主要任务:负责评建工作校内、外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评建工作氛围。
2.校园环境组
组 长:李世平
副组长:总务处、保卫处处长
责任单位:总务处 保卫处
主要任务:负责校园环境的美化;基础教学设施的建设与维修;办公室及其它公共区域文明制度及卫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督察;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秩序良好和人、财、物的安全等工作。
3. 专家督导组
组 长:刁在祥
副组长: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 应用设计学院院长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 教学督导委员会 教务处 评建办
主要任务: 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评建工作;组织开展自评并提出下一步建设和整改意见;组织校外专家开展实战性预评。
4.秘书组
组 长:刁在祥
副组长:评建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 评建办 教务处 科研处 党办院办
主要任务: 拟订教学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编写评建工作简报;撰写自评报告、校长报告。
三、全面建设阶段工作进度安排
1. 2006年3月中旬,召开全校教学建设与评估工作动员大会暨教学工作会议,传达教育部文件,全面部署评建工作。
2. 2006年3月底前,各教学建设职能组就本组所负责指标的自评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整改意见和具体工作计划,将各观测点任务细化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人,并开始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及有关材料3月底前报评建办。
3. 2006年7月上旬,专家督导组进行全面建设阶段中期检查。
4. 2006年12月,各教学建设职能组总结本组自评建设工作,并向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