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申请参加“2016年中国艺术高校师生赴意大利交流项目”的第一轮通知》的通知

2016-03-09

 

关于转发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申请参加“2016年中国艺术高校师生赴意大利交流项目”的第一轮通知》的通知

各艺术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为了加强艺术硕士教学及专业实践的国际交流及合作,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定参与同济大学中意学院、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合作创办的“中国艺术高校师生赴意大利交流项目”,在该项目下开辟“艺术硕士师生交流分项目”,只针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院校实施。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关于申请参加“2016年中国艺术高校师生赴意大利交流项目”的第一轮通知》(附件)。
    该项目需通过所在院校报名,不接受师生以个人名义的报名。请有报名意向的艺术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并于3月18日前将拟参加项目报到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89626307.

   附件:关于申请参加“2016年中国艺术高校师生赴意大利交流项目”的第一轮通知.pdf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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