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基建会计岗位职责

基建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费用项目、开支标准、支出范围,准确理解和运用,依法维护学校利益。
二、认真编制基本建设发生的各项支出,依照规定办理基本建设工程款项结算。对无计划、超预算、手续不完备以及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不予办理报销。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合理设置和准确登记会计账目,及时、认真编制会计报表。对基本建设支出进行经常性的分析,为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进行投资决策、降低投资成本提供可靠依据。
四、认真编制基本建设预决算,对预算变更、材料差价结算等予以认真核实核对,确保工程投资的准确性。
五、对完工工程,及时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和会计处理工作。
六、参与有关基本建设工程、材料采购等合同、协议的审查与拟订,并依照合同或协议监督实施。
七、遵守职业道德,做好优质服务。
八、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