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调整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的通知

鲁工美青字[2017]3号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部署,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特别是加强共青团基层团组织建设,促进团的组织工作规范开展,现决定调整各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有关通知如下。

团总支是全面负责各学院青年团员工作的团的基层组织机构,团总支部委员会负责团总支内各项管理、团工作开展、团支部管理以及指导团总支内学生委员开展工作。团总支可以参照学校团委设置的部门机构设立相应的学生委员职位,如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社会实践委员等,也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设置。团总支学生委员一般任期1年。

请各团总支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和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调整工作,于5月31日前将《关于调整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的请示》(纸质版、电子版)报至团委。后附请示模板。

附件:关于调整团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的请示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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