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9月至12月全团集中开展基层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为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实现团支部整顿工作的可描述、可度量、可考核,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开发了组织整顿功能模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掌握有关操作。
请各团总支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见附件),并按要求及时依托系统开展整理整顿工作。
二、按照时间节点,对标抓好落实。
1.10月25日前,各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团总支审核。
2.11月25日前,各团总支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成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并按不少于20%的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其进行整改。
3.12月25日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团总支审核;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三、做好督导核查。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所属支部整理整顿任务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附件:“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