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鲁工美青字〔2020〕10号

各团总支、附中团委: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相关工作部署,2020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自今年5月份开始启动,仍然依托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开展。结合《“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智慧团建”系统内2020年毕业的所有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二、转接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

(二)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至拟录取高校团组织。9月份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录取学校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后,再发起转接。

(三)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四)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按照相关规定,线上与线下同步办理转接。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生团员本人须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国(境)外学习研究的单位、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团总支审核、团委审批后登记造册备案,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六)其他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七)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标记,各学院团总支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管理。

三、时间安排

(一)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毕业学生离校前(暂定6月20日),全部发起转接。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9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升学转接。

(三)参军入伍等特殊情况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部队要求及其相关规定办理转接手续。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期(5月1日至8月31日):

发起方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未审批前可随时撤销申请,接收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组织关系转接审核期(9月1日至9月30日):

接收方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

(三)组织关系转接收尾期(10月1日之后):

在此阶段发起的转接申请10天内未及时审核的,系统将默认自动退回申请,需再次发起转接。

五、操作流程

(一)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二)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延迟毕业团员需要单独进行标记)

(三)由转出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三种方式均可)

(四)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分配至相应团支部,转接完成。

六、相关要求

“学社衔接率”“升学衔接率”等指标参数是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项目,请各团总支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6月22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全部发起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升学的除外),并将《2020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纸板加盖公章交团委B207室,电子版发团委邮箱sgytuanwei@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组织宣传部王伟杰,89626226。

附件1:《2020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统计表》

附件2:《2020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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