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的工作通知


各团总支:

为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0年第1版)相关要求,现将集中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要求,指导团(总)支部通过持续改进提高,不断增强组织力。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三、定级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团支部。2020级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参考标准

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合理细化评估指标,设定具体分值,开展评星定级。建议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五.工作步骤

1.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2.团(总)支部管理员(各班团支书)登陆智慧团建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左侧“对标定级——团(总)支自评”菜单,点击最后一栏“自评定级”,选择自评结果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自评。

3.基层团委根据基层团组织年度述职评议结果,结合日常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对自评定级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六.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要统筹安排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

2.要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

3.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4.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总支、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对标定级在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2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